領取2008年會考證書
2007-2008年度中五及中七畢業同學請注意:
1. 中學會考及高級程度會考證書派發日期由2008年10月30日起至 2009年8月31日止。
2009年8月31日後證書將退回考評局,屆時同學必須自行聯絡考評局申領證書。
2. 全試缺席或全部科目成績屬「不予評級」(UNCLASSFIED) 的同學將不獲頒發證書。
3. 請同學親身到校領取證書並出示身份證以供核對,如委託他人代為領取,受託人必須出示該生的委託信、身份證副本及受託人的身份證以供核對。
4. 同學應盡早到校領取證書以便核對證書上的個人資料,如於2008年12月31日或以前向考評局提出更正資料申請,
無須繳費;如於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間提出更正申請,須繳付費用 $205
予考評局;於2009年3月31日後,考評局將不接納更改證書上個人資料的申請。
資訊來源:香港考試及評核局